建立佛教的社會責任心


  顧亭林曾說:「易姓改號,謂之亡國;仁義充塞,而至於率獸食人,人將相食,謂之亡天下。……保國者,其君其臣,肉食者謀之;保天下者,匹夫之賤,與有責焉耳矣!」佛教的經典中,也有菩薩本生為山居小鳥,山林大火,小鳥往來用羽毛沾水以救,人問其故,答云:「常僑居是山,不忍見耳。」菩薩的心情和儒者「天下興亡,匹夫有責」的心情是若合符節、同樣性質的。但是我們在中國歷史的流衍中,看見儒者以匹夫之責誨人者甚多,佛教卻較少類似的論調;彷彿奔走呼號以救天下,經天緯地以維繫世運的,總是世間的聖賢,而佛教的菩薩精神卻很少具體落實在這個層面中。

  歷史學者告訴我們,由於各種原因,佛教在傳統中國社會一直無法取得主流的、指導的地位,乃至最終被侷限在山林隱逸與喪葬服務等社會的邊緣地帶。可以推想的是,長期處於社會邊緣的佛教,自然就發不出較宏大真正的社會責任心;沒有社會責任心,對社會的關注參與自然就少,這又促使佛教往更邊緣和封閉的地帶走去;主客觀的因素相互為因,遂使佛教成為衰落的、附屬的存在。

  清末以後,受到西潮的衝擊,中國傳統社會結構土崩瓦解,佛教遂有機會從固定的社會結構中釋放出來,在新社會的構成中尋找自己的定位。由於社會結構的變遷,一般人會逐漸拋棄傳統的刻板模式,重新認識佛教的價值;而佛教也應該趁此難得的機會,擺脫過去的邊緣心態,重新認識自己的角色和可以發揮的功能。

  在佛教擺脫邊緣心態,走向社會的過程中,有些學者所提的「與社會對話」當然是必要的手段;但我們認為,在這同時,佛教徒還須在心理上揚棄中國佛教長久以來形成的社會淡漠感,建立起社會責任的自覺,這也是不可忽視的要事。

  事實上,關心身旁周圍的事乃是最自然不過的情感,社會責任的自覺也是稍有反省意識的人都會產生的。儒者「天下興亡,匹夫有責」的呼籲並沒有把佛教徒排除在外,不忍僑居之山毀滅的菩薩救亡之情,也不是只有登地菩薩才能發起。佛教徒常在回向偈中唸到「上報四重恩,下濟三途苦」,這一份心情落實到身邊具體的事物,就是不折不扣的社會責任心了。因此現代的佛教徒要重拾社會參與、社會關懷所不可或缺的社會責任感,是絲毫不困難的。

  建立起佛教的社會責任心,對佛教的健康正常的發展有許多好處。從消極面來說,可使教內部份人士在作出有損社會公益,以壯大佛教之事—如攫取社會資源,作不當擴張時,能引起更多的自省與批判,使佛教免於「無恥無節」之指責;從積極面來說,只有佛教徒,尤其是佛教領袖在主觀上建立起頂天立地的社會責任心,才可能產生一無依傍的胸襟眼界,能見人所不能見,言人所不能言,看得見社會的病灶之所在,提得出真正對社會有貢獻的意見,做真正引領社會脈動的先驅者,否則所謂社會參與也只能跟隨社會潮流走,找最流行、最易於獲得掌聲的工作來做,那麼佛教永遠是社會風潮的附屬者、跟隨者,這又豈是佛教的理想狀態?

  因此,無論從做人的涵養來說,從佛教的正常發展來說,甚至從健康的社會需要佛法之滋潤來說,中國現代的佛教徒從內心深處建立起對社會的責任感都是必要的。期盼今後的佛教人物,不再只能是「大地邊緣人物」,而同時也能是「大地人物」。—程兆熊先生的名著《完人的生活與風姿》一書,闡釋推崇理學家與禪師的心行,將前者界定為「大地人物」,後者為「大地邊緣人物」,而皆為千古的模範。但是瞭解禪的人都知道,禪師豈只能作「大地邊緣人物」而已呢?

(本文原發表於《現代禪月刊》第29期〈社論〉1992年5月1日)


義學與修證並重,方能為中國佛教注
入活水源頭,延續漢傳佛教之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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